各系、部:
为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科学研究实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科研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办法参照《阳光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阳光 科 字[2015]1号文)。
2. 申报者将材料提交至所在系部,各系部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于9月20日前集中将所在系部所有的申报材料及其科研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系部内汇总表(一份)报送科研与规划部,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68629435@qq.com。
3. 科研与规划部对各系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结果经公示后,报学院审批公布。
2016年科研优秀奖各系部汇总表.xls
科研优秀奖申报表.doc 科研与规划部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