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必须在课题研究选题方向范围内(见附件1),省教育厅不受理选题方向之外的课题申报。鼓励开展与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证调查研究。
二、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以课题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校组建课题组。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承担研究会课题未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三、课题申报者应认真填写《2017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不改变原申请书格式,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四、请各项目申报人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6862943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六、立项课题实行结题审核制度。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结题:
(一)科研成果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
(二)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和相应基金项目编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文
联系电话:0591-8802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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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