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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8-05-04  点击:[]

    各二级院系、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各二级学院、各系部应从严审核把关。下半年,教育厅计划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项目结题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项目负责人于525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68629435@qq.com。

    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附件2:结题报告书_.doc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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