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与福建师范大学正式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据悉,学校将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选聘导师,选聘后的导师担任联培生第一导师。对学生的培养遵循统筹双方资源优势,兼顾双方特色原则。学生第一学年在福建师范大学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我校导师的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
2017年,我校成为福建省首批获批2018-2020年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的民办高校。2018年,我校先后与福州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正式签订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随后学校出台了《阳光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管理办法》(阳光科〔2018〕5号)。文件规定学制期内每名研究生在联培单位提供生活补助的基础上,由我校补足至每月1000元,并提供学术活动经费每年5000元。对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颁发最高达8000元的奖学金。此外研究生在我校内工作学习期间,学校免费提供校内住宿。
我校与福建师范大学正式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将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学科建设步伐。